金沙农产品冷链综合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供电10kV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金沙农产品冷链综合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供电10kV配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农产品冷链综合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供电10kV配电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恒星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2)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总建筑面积39849.10平米
(3)项目投资:约3976707.87 元 。
(4)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其中:本次10kV配电的招标范围为环网柜、室外箱变、计量柜以及其配套的电缆、穿线管的埋设,箱柜的基础,电缆井的修砌以及上述工程对应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示的2#箱变与6#箱变为利用原有箱变,本次招标不包含1#与5#箱变以及1#与5#箱变连接的电缆,穿线管及该回路上的电缆井等相关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资质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座17层),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验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验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0 时00分,地点为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6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合作网,贵州冷链物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备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恒星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鼓场街道袁家桥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385855437
招标代理机构: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金阳南路世纪金源购物中心B 座17层
联 系 人:牛建
电 话: 0851-85776889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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